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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企业设立和基建项目审批全程代理服务的通知
松政[2009]18号
关于实行企业设立和基建项目审批
全程代理服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方便投资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加快企业落地和基建项目建设速度。现就新办企业和基建项目行政审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立宿松县企业办证和基建审批全程代理服务中心
  县企业办证和基建审批全程代理服务中心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接受新办企业和基建审批的咨询;2、协助指导企业准备申请材料,并负责受理与审核;3、负责在承诺期限内办齐企业生产经营和基建项目开工建设所需的各类行政许可事项。
  二、全程代理服务的范围
  在我县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内资企业、所有外资企业,以及企业基建项目和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其他基建项目,需办理新设立企业相关行政许可和基建项目开工建设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的,都可申请全程代理服务。当事人只要按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供所必需的申请材料,代理中心负责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
  三、全程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程序
  全程代理服务中心的工作程序分受理、承办和回复三个环节。
  (一)代理事项的受理。申请人向代理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代理事项申请单》,代理中心对受理的事项进行登记、初审后,负责分办、协调各窗口办理。各窗口接收任务后,应向代理中心出具《代理事项承办单》。
  对于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一次性出具补办材料清单,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不能批准的事项,应当及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予以书面答复。
  (二)代理事项的承办。中心各窗口按本部门所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负责在承诺时限内完成代理中心分办的各项审批手续。代理中心要督促相关窗口在规定时限办结。根据办件的性质和规模,代理中心可根据需要组织召开相关窗口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并联审批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相关窗口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服从代理中心的安排与督查,保证按期审批。到期仍不能办结的,承办窗口单位的负责人应向代理中心说明原因。需多个部门现场勘察的事项,由代理中心负责组织、联合一次性进行。
  依法必须收费的行政许可事项,由相关窗口按照公布收费标准的下限开具电子票据,中心结算窗口统一收取。费用由投资人承担。
  (三)代理事项的回复。各窗口在本窗口相关手续办结后,将办理结果、收费凭证和相关材料交代理中心,并在《代理事项承办单》上签字,与代理中心完成交接手续,由代理中心负责统一交给申请人。
  附:1、新办企业全程代理流程图
    2、内资企业审批流程图
    3、外资企业审批流程图
    4、基建项目并联审批流程图
    5、内资公司设立所需申请材料
    6、外资公司设立所需申请材料
 
 
宿松县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安徽省宿松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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